中微半导体(深圳)股份有限公司
中微半导体(深圳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二届董事会第七
(资料图片)
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
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中微半导体(股份)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《独立董事工
作制度》等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
相关议案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《关于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〉
的议案》
我们认为: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》
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、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;公司 2023
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
规、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对募集资
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;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与募集资金
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,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
形,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。
综上所述,我们同意《关于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
情况专项报告〉的议案》。
独立董事:华金秋、吴敬、宋晓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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